一、 更正人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保障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幼儿园食堂主副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KJDLCG2025-38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06-24
五、更正理由: 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调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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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七、专用车辆 备注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实地查看及温度显示仪核实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实地查看及冷藏车车载温度记录仪核实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行驶证和车辆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十四、队伍建设及台账 评标标准 | 队伍建设及台账(0-2分): 1.队伍建设(0-0.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管理队伍是否全面、到位进行打分,管理机制、管理队伍全面、到位,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0-0.5分):根据投标人是否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实际操作性进行打分,人员、岗位职责全面、到位,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批次检验报告(0-0.5分):根据投标人是否能提供批次检验报告进行打分,检验报告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食品进出库记录(0-0.5分):根据投标人是否能提供食品进出库记录进行打分,进出库记录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队伍建设及台账(0-2分): 1.队伍建设(0-0.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管理队伍是否全面、到位进行打分,管理机制、管理队伍全面、到位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0-0.5分):根据投标人是否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实际操作性进行打分,人员、岗位职责全面、到位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批次检验报告(0-0.5分):根据投标人是否能提供批次检验报告进行打分,批次检验报告不少于50个品种,涵盖粮油类、畜禽肉、禽蛋类、冷冻品类、调味品类、干货、预包装类、豆制品类、点心饮品类且报告时间为2025年上半年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食品进出库记录(0-0.5分):根据投标人是否能提供食品进出库记录进行打分,进出库记录齐全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0.5分,基本符合的得0.3分,部分符合的得0.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十四、队伍建设及台账 备注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及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批次检验报告、食品进出库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及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 批次检验报告须提供2025年上半年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食品进出库记录须提供2025年上半年食品进出库记录原件 注:批次检验报告、食品进出库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存放于投标企业配送场地,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十五、检测规程规范 评标标准 | 检测规程规范(0-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是否配备专业检测员2名,提供的检测操作规程是否全面、到位,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是否全面、完整进行打分,配备检测员、操作规程、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全面、到位、完整,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检测规程规范(0-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是否配备专业检测员2名,提供的检测操作规程是否全面、到位,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是否全面、完整进行打分,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要涵盖蔬菜类和水果类。配备检测员、操作规程、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全面、到位、完整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十五、检测规程规范 备注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及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及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2025年上半年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原件,同一天的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须一致。 注:检测记录及留样记录原件存放于投标企业配送场地,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十五、劳动用工规范 评标标准 | 劳动用工规范(0-3分):投标人劳动用工规范,所有人员有健康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其中检测员、食品安全员等人员有上岗证。20人及以上相应证件齐全的得2分;19—15人相应证件齐全的得1.5分;14—10人相应证件齐全的得1分;9人及以下不得分;服务团队人员年富力强年龄结构合理(50周岁以下不低于60%)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劳动用工规范(0-3分):投标人劳动用工规范,所有人员有健康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其中检测员、食品安全员等人员具有相应岗位证件。20人及以上相应证件齐全的得2分;19—15人相应证件齐全的得1.5分;14—10人相应证件齐全的得1分;9人及以下不得分;服务团队人员年富力强年龄结构合理(50周岁以下不低于60%)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 十六、劳动用工规范 备注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及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人员相应岗位证件(如会计证、驾驶证、健康证、检测员上岗证、食品安全员上岗证)、劳动合同及开标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及实地查看情况进行打分,须提供人员相应岗位证件(如会计证、驾驶证、健康证、检测员证、食品安全员证)、劳动合同及开标前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8 | 评标标准“实地考察部分”十七、配送制度 评标标准 | 配送制度(0-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配送制度是否全面、到位,是否装订成册并上墙公示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学习制度》、《食材采购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分拣管理制度》、《食材储存管理制度》、《食材检测留样管理制度》、《食材配送管理制度》、《场所、配送工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产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色标管理制度》、《食品未送达应急预案》、《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制度全面、到位,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配送制度(0-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配送制度是否全面、到位,是否装订成册并上墙公示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培训学习制度》、《食材采购管理制度》、《食材进货查验管理制度》《食材分拣管理制度》、《食材储存管理制度》、《食材检测留样管理制度》、《食材配送管理制度》、《场所、配送工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产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色标管理制度》、《食品未送达应急预案》、《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制度全面、到位,装订成册的视为符合。符合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 一、体系认证 备注 |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10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 二、类似业绩 备注 | 须提供合同及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须提供合同和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业务往来税务发票(不少于3个月,以发票开据时间为准)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
1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 三、相关荣誉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 三、相关荣誉 | 三、企业评估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唐燕萍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马 兰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街道苕溪南街1106号杭州绘锦三楼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保障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1-******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1-******
地址: ******街道横潭路11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教育局计财科
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电话: 0571-******
传真: /
地址: ******街道横潭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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