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东医疗区项目食堂单体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标段为本项目的浦东医疗区项目食堂单体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及招标图纸)。
2.2建设地点:上海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浦东医疗区项目建设食堂单体,建筑面积2684平方米,共有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必须进场。
2.5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施工范围及界面附件等):浦东医疗区项目建设食堂单体,建筑面积2684平方米,共有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1、否决投标条款详见评标办法。
2、清单图纸作为招标文件附件一同发放。
3、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4、最高投标限价为:1701.8204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近3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七)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自2020年5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已竣工新建食堂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①上海市的项目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的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提供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若业绩材料查询不完整可补充业绩所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业绩查询截图);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需显示首页、食堂建设内容及面积相关页、合同签署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竣工验收资料(需包含相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盖章,并且面积与合同中面积相关页对应)注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业绩所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体现相关具体要求的,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以各省市相关要求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为加快供应商资源统合和诚信管理,供应商参加我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注册,未提交的不得参加本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现场提前登录账户,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四、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报名登记。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上海市。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无下列情况承诺函: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备,有保密管理不良信息记录的,其他不符合保密安全管理要求的。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5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已竣工新建食堂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①上海市的项目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的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提供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若业绩材料查询不完整可补充业绩所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业绩查询截图);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需显示首页、食堂建设内容及面积相关页、合同签署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竣工验收资料(需包含相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盖章,并且面积与合同中面积相关页对应)注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业绩所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体现相关具体要求的,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 (提前电话联系)。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医院官网(******)、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周老师、陈老师
电 话: ******(******)、******、******
******有限公司
邮 编:200032
联 系 人:胡晓怡、徐若严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