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麻城市康复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MC-202505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MC-202505FJ-******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麻城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91930.71㎡,总建筑面积44496.28㎡,主要将位于麻城市,涉及五脑山、龟峰山、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湖办、鼓楼办、龙池办、黄土岗等存量房屋资产进行******消防等室外设施改造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面积约91930.71㎡,总建筑面积44496.28㎡,主要将位于麻城市,涉及五脑山、龟峰山、退役军人事务局、南湖办、鼓楼办、龙池办、黄土岗等存量房屋资产进行******消防等室外设施改造工程。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25 合同估算价:12771.68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2771.680472万元(其中工程 费12008.755162万元(其中建安费:10303.755163万元,设备采购费:1705万元),设计费40万元,预备费722.92531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1、设计资质要求: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 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 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 EPC 业绩 (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或施 工任务的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 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 和合同扫描件, 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 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 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 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 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 准,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 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拟派人员要 求: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投 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 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4、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 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 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依据鄂建 设规〔2021〕2 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拟派项目 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其他拟派人员之间相互 不得兼任) 5、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 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 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 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 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 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 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 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 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 四、投标人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以联合体投标 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 ,详见附件。 五、本次 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注:以上资格要求的 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 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是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 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 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 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4)联合体投标应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 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①根据鄂建[2007]48 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 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 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本 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将直接导 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因隐瞒在建工程 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经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 变更的证明文件,事后提交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不予认可。 ②严禁借用资质和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发现借用资质参与 投标或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本次 招标如投标人因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招标发生纠纷、投诉、流 标等情况,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并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进行处 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 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 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5月23日 | ||||||||||||||||||||||||||||||||||||||||
备注: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