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所有总承包管理和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检验检测(发包人委托第三方的检测除外),满足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及综合验收并交付的需要。
⑤从初步设计论证完成至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所产生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除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工作和费用外)。
本次招标控制价:8550.5546万元。
2.3建设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5 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2025年 7 月 7 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并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且具备使用条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 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鼓励投标单位与柯城区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道路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组别 | 序号 | 名称 | 提供证书人数不少于(人) | 资格或职称 |
总承包管理组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道路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采购负责人 | 1 | 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设计组人员 | 1 | ★设计负责人 | 1 | 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2 | 道路设计工程师 | 1 | 道路设计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给排水设计工程师 | 1 | 给排水设计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4 | 驻地设计代表 | 1 | 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施工组人员 | 1 | ★施工负责人 | 1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2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1 | 市政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3 | 施工员 | 1 | 施工员培训合格证 | |
4 | ★安全员 | 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5 | 质量员 | 1 | 质量员培训合格证 | |
6 | 材料员 | 1 | 材料员培训合格证 | |
注: 1、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管理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交纳,设计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交纳,施工组人员的社保必须在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交纳,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其余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服务期同合同工期,且建造师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以上标注★号的人员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并提供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月份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 4、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资格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并提供签订合同止前一个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职称证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或②即可:①纸质版职称证书或获得职称的文件(附文件的网络查询网址);②电子职称证书(包含网络查询二维码)。 6、本项目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在建工程,也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 在建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一)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担任注册建筑师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②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工程”: a.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 b.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 c.项目经理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本条第二款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二)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②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5、 投标人信息入库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0570-******(流程图网址******:7008/)。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平台使用帮助下方的“如何申领介质CA?”,根据《CA数字证书用户自主》手册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87-8198。
(3)浙江CA互认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点击“如何申领浙江CA互认?”或登录网址:******/zhejiangnew/ca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四家:一标通、广联达、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
广联达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客服电话:******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异议截止日为 2025年 2 月 17 日17:0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 万元整,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5年 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00秒。
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7.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招投标方式
8.1公开招标。
8.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10、联系方式
******办事处 | ******有限公司 |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思源路290号 |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682号 |
联 系 人:郑先生 | 联 系 人:丁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邮 箱:/ | 邮 箱:/ |
2025年 1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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