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魏2井组钻井工程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2025-01-10 14:19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魏2井组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魏2井组钻井工程
二、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盐泉镇广兴村4组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拟在游仙区盐泉镇广兴村实施魏2井组钻井工程(共2口,分别为魏2井、魏2-1-H1井),总占地面积22149.73平方米,井别为勘探井,井型均为水平井,主要建设内容为:钻前工程(平整井场、循环系统及设备的基础准备、钻井设备的搬运及安装、井口设备准备、燃烧池修建、清污分流系统以及活动房布置等)、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进行洗井、射孔、压裂作业、完井测试等),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预处理池、隔油池、废水罐、泥浆循环系统、储运系统、发电机等公辅工程。
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真空变相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其自带的8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居民点******居民临时避让;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洗井废水等废水收集后经******有限公司气田废水处理站或者具有资质的其他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自建环保厕所收集预处理后转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钻井废水等废水严禁外排。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有限公司或者具有资质的其他危废处理厂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运至就近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统一收集交由附近的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筒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钻井区、放喷池、集污罐池、油罐区、临时储存池、隔油池、泥浆循环储罐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保护或恢复方案。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施工时按施工规范做好防井喷措施,钻井时按相关技术规范作业,加强培训,选用合格专用设备,做好监测工作;确保固井质量、加强套管的防腐,防止套外返水;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作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做好防渗工作,重点区域加强保护管理,废水罐区设置围堰和事故池;加强对废水运输司机的环保培训教育;加强对罐车的检查维护;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9日在游仙区政务网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具文(致密油气质〔2024〕4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盐泉镇广兴村,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关于确认拟建魏1井、魏2井井位选址意见的复函》,确定项目选址位于游仙区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符合绵阳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