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幼儿园校车采购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县。
******幼儿园校车采购。
2.3供货期:合同双方签订完毕,40天内完成供货。
2.4招标范围:车辆设备采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5项目总投资:92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
3.4投标人不得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⑤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亲属、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25 年 0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6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及纸质化投标并行的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一 厅,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上传的,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南教场71号
联 系 人:赵彤(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45号楼2单元1号
联 系 人:刘亚德
电 话:******
附件: 招标公告(1)-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