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医馆装饰改造项目合同公告(包二)
公告日期: 2025-06-11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50号-2
******医院(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医院国医馆装饰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50号
3******医院国医馆弱电改造所包含的内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老师
6、联系电话:073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24600元
大写:贰拾贰万肆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过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向采购人移交全套工程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金额的70%;竣工结算审计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6月10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07日。总日历天数:工期120个日 历日。
2******医院
3、方式:现场履约
四、合同验收
******医院
******医院组织
验收标准:按合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06月10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6月10日
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杨宁
委托代理人: 张亚雄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
电 话:******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
******居委会8组2号
******银行湘潭振湘支行
账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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