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保护区警示标识优化提升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佛山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保护区警示标识优化提升项目(第二次)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保护区警示标识优化提升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地点:佛山地铁运营线网范围内。
三、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内容:主要为对各线路地铁设施保护区内范围对地铁保护警示标识进行优化提升,具体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4.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944,17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采购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信誉要求
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 ******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网站【电子交易平台2.0】(******/ebidding/#/login)。
******有限公司平台进行招标公告发布。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电子交易平台2.0】(******/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步骤详见******/gmeetc/help-center。
4.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
5.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均按标段进行计价出售,供应商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文件。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六、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标2室(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03单元)。
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3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以及******有限公司网等法定媒体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柯工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邓智荣
联系电话:0******、0757-******
2024年12月13日